成功案例 | 张小虎律师:二审推翻“职业放贷人”铁帽,改判支持利息、本金、律师费!
2026-05-07 浏览次数:49案情简介
吴某向付某出借资金,双方约定了利息及律师费承担条款。后因还款发生争议,吴某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吴某为“职业放贷人”,判决借款合同无效,仅支持返还本金及极低利息,并驳回了律师费的请求。吴某不服,委托四川层林律师事务所张小虎律师提起上诉。
律师观点
张小虎律师围绕案件焦点提出的主要法律意见,均获法院采纳。具体如下:
1.关于“职业放贷人”认定:
一审认定证据不足。经检索,吴某近10年仅涉3起民间借贷案件,不具备“经常性向不特定对象放贷”的特征。且公安机关已认定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双方系朋友间借贷,合同应属有效。
2. 关于还款抵扣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561条,还款应“先息后本”。一审将多笔还款全部抵扣本金错误,严重损害了出借人利益。
3. 关于律师费:
借条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吴某已实际支付,应予支持。
法院判决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对张小虎律师提出的主要代理意见全部予以采纳,现判决如下:
一、撤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2025)川xxxx民初xxxx 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付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上诉人吴某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13.8%计算);
三、被上诉人付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上诉人吴某律师费;
四、驳回上诉人吴某其他诉讼请求。
附部分判决书图片:

